开招标投标是指发包方通过发布公告,提出招标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竣工期限以及对承包方的资格要求等条件,表明将广泛选择最能够满足要求的承包商与之签订合同的意向;各有意承包的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自己拟提供的报价及其它相应的招标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组织专家评委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它条件进行审查评标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之签订合同的过程。依据法律规定,公开招标投标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公开招标投标程序
1、招标阶段 ①发布招标公告; ②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③编制招标文件; 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⑤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2、投标阶段 ①编制投标文件; ②在规定时间、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③招标人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④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前,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3、开标、评标和中标 ①开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参加: ③开标应当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④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⑤招标人组建评委,专家应当从专家库中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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